• 2024-03-15
    (2024年1月9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4号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区、市)、市(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以及有关行业、领域...
  • 2023-12-29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2023-10-08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
  • 2022-12-16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 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姓名:____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参保类型: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                                 所属村委员会、居委会(村(社区)两委类型):________ 所属在读院校(实习学生类型):________                从业人员职业/工种/工作岗位: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___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诊断时间、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等情况)。 ______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_...
  • 2022-12-16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和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另行制定。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社会养老保险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
  • 2022-12-16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在执行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有关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 第一条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和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试行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
  • 2022-12-16
    本单位(组织)____________,根据《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55号)规定,本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所使用的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现申请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并对下列事项进行填报和确认: 一、确认适用情形 (一)确认单位(组织)类型(唯一选择) □ 企业(非家政服务企业、非互联网平台企业) □ 家政服务企业(机构) □ 互联网平台企业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组织)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基金会 □ 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村民委员会、村党委(总支、支部)、居民委员会、社区党委(总支、支部) □ 其他从业单位(组织) (二)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类型(据实多选)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 □ 已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伤残津贴、病残津贴人员 □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 □ 新业态从业人员(网约车、快递、送餐等) □ 实习学生(含勤工俭学学生)...
  • 2022-12-16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4年1月2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
  • 2022-12-16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
  • 2022-12-16
    劳社部发﹝200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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